9月13日,宁夏自治区人民政府发布关于印发《宁夏回族自治区能源发展“十四五”规划》(以下简称《规划》)的通知。
《规划》提出,合理提升煤炭供应能力。加快煤炭先进产能建设。以提高质量和效益为核心,继续推动宁东国家亿吨级大型煤炭基地开发建设,发展工艺先进、生产效率高、资源利用率高、安全保障能力强、环境保护水平高、单位产品能源消耗低的先进产能,建成韦二、宋新庄、红一、红二、红四等已核准煤矿,加快推进惠安、新乔、双马二矿、月儿湾等煤矿核准建设,扩大先进产能比例,实现煤炭产量稳步增长,缓解区内煤炭供需紧张局面。到2025年,全区煤炭产能达到1.4亿吨/年,在建规模2000万吨,力争煤炭产量达到1亿吨。
优化煤炭生产结构。深化煤炭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测硫仪,巩固化解煤炭过剩产能成果,积极核增安全产能,建设先进产能。加快煤炭行业结构升级和煤炭产品结构调整,完善上下游协同发展机制,提升煤炭产业链协同水平,培育壮大区内大型骨干煤炭企业。支持煤炭企业与煤电、运输、煤化工等企业通过交叉持股、兼并重组等方式实现一体化发展。到2025年,大型煤矿生产能力占总生产能力的93%以上。
推进煤炭绿色智能开采。因地制宜推广充填开采、保水开采、煤与共伴生资源共采等绿色低碳开采技术,加强煤炭洗选加工,提高原煤入选(洗)比重。提高矿井水、煤矸石、煤泥、煤矿瓦斯等资源综合利用水平,大力发展矿区循环经济。因地制宜通过发展风电、光伏、现代农业、林业等产业,推进矿区生态修复。加快煤矿智能化发展,推进采掘、供电、供排水、通风、运输、安全监测、洗选等环节智能化改造提升,推行新建煤矿智能化设计,高标准建成枣泉、红柳、金凤等国家首批智能化示范煤矿。到2025年,原煤入选率达到90%以上,120万吨/年以上大型煤矿和灾害严重煤矿基本实现智能化。
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
宁夏回族自治区能源发展“十四五”规划的通知
宁政办发〔2022〕65号
各市、县(区)人民政府,自治区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宁夏回族自治区能源发展“十四五”规划》已经自治区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抓好组织实施。
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
2022年9月5日
查看全文:宁夏回族自治区能源发展“十四五”规划





客服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