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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准格尔旗启动分布式光伏与分散式风电项目开发主体优选工作

时间:2022-06-18 22:14:17 来源:网络整理 点击:

6月16日,内蒙古鄂尔多斯市准格尔旗人民政府发布《准格尔旗2022年度分散式风电、分布式光伏项目开发主体优选公告》,根据文件,本次优选分散式风电项目总规模为30兆瓦,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总规模为20兆瓦。


根据文件,申报企业在全面评估项目建设和经济条件的基础上,针对项目编制建设方案等申报文件。优选评审将根据企业综合实力、技术方案、前期工作、社会贡献等情况,对各申报企业提交的申报文件进行优选评分,按排名顺序作为开发主体推荐的依据。


申报企业应承诺项目核准、开工、建成及并网时间。承诺在项目入选后,对已取得建设规模的项目应在2022年底前完成核准(备案)并开工建设,分布式光伏项目必须于2023年6月底前建成并网;分散式风电必须于2023年12月底前建成并网,未按规定时间开工和并网的项目,将影响该企业在准格尔旗后续可再生能源项目申报。


准格尔旗2022年度分散式风电、分布式光伏项目开发主体优选公告


根据《国家能源局关于印发分散式风电项目开发建设暂行管理办法的通知》(国能发新能〔2018〕30号)、《国家能源局关于印发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国能新能〔2013〕433号)、《内蒙古自治区分散式风电、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三年行动计划(2021-2023年)》、《鄂尔多斯市能源局关于2022年分散式风电、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建设规模分配方案的通知》的有关要求,准格尔旗能源局委托水电水利规划设计总院有限公司作为第三方机构组织准格尔旗2022年度分散式风电、分布式光伏项目开发主体优选工作。本次优选工作按照“公平公正、严格规范、公开透明”的原则,欢迎具备申报资格的企业前来申报。  


本次优选公告在准格尔旗人民政府(网址:)发布。


一、基本情况


1 优选方:准格尔旗能源局。

2 监督小组:准格尔旗能源局综合办公室。

3 第三方机构:水电水利规划设计总院有限公司。

4 建设地点:准格尔旗境内。

5 建设内容:分散式风电项目总规模为30MW,测硫仪,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总规模为20MW。

6 优选内容:


本次对准格尔旗2022年度分散式风电、分布式光伏项目开发主体进行公开竞争优选,申报企业在全面评估项目建设和经济条件的基础上,针对项目编制建设方案等申报文件。优选评审将根据企业综合实力、技术方案、前期工作、社会贡献等情况,对各申报企业提交的申报文件进行优选评分,按排名顺序作为开发主体推荐的依据。


二、申报企业资格要求


1 申报企业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


2 集团公司或获得集团授权的子公司可申报(子公司申报项目使用的资产、业绩、授信等证明材料需取得集团公司授权)。


3 申报企业可以单独申报,也可以组成联合体申报。联合体须由绝对控股方作为牵头人,并提交联合体协议,协议应当明确牵头人代表全部联合体成员负责优选工作所有事务。联合体中选后应按协议申报股权比例注册合资公司。


4 申报企业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未在“信用中国”网站()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查询时间以申报文件递交截止日为准。


5 申报企业应承诺由在准格尔旗境内注册的全资项目公司作为项目开发建设主体。


6 项目纳入年度建设规模后,其投资主体及股权比例、建设规模和建设场址等主要内容不得擅自变更,严禁倒买倒卖项目。已纳入年度建设规模、落实投资主体的项目不得向其他投资人转让,投资主体无力建设,应向旗能源主管部门申请从年度规模中取消,相应规模予以废止。


7 申报企业应承诺项目核准、开工、建成及并网时间。承诺在项目入选后,对已取得建设规模的项目应在2022年底前完成核准(备案)并开工建设,分布式光伏项目必须于2023年6月底前建成并网;分散式风电必须于2023年12月底前建成并网,未按规定时间开工和并网的项目,将影响该企业在准格尔旗后续可再生能源项目申报。


8 申报企业应承诺严格按照申报文件有关工程技术指标落实项目建设,设计、施工、验收、评估等方案严格遵守国家、地方、行业相关标准、规程规范、技术管理要求。


9 申报企业所申报项目必须满足国家与地方政府关于生态环保、土地、林草、能耗等法律法规规定和政策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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