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的十八大以来,国家能源主管部门围绕能源市场建设,先后制定出台了一系列政策措施,基础制度不断完善,市场设施加快联通,统一大市场规模效应不断显现。但与此同时,我国富煤贫油少气的基本国情和市场建设实践中存在的一些矛盾和问题,也对统一能源市场建设带来了影响,必须坚持系统观念,立足国情,立破并举,从安全、绿色、开放、科技、法治、民生六个方面着力,稳妥推进,畅通循环,为构建新发展格局提供坚强支撑。
今年4月公开发布的《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快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提出,在有效保障能源安全供应的前提下,结合实现碳达峰碳中和(以下简称“双碳”)目标任务,有序推进全国统一的能源市场建设。能源是全国统一大市场特别是要素和资源市场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各类商品生产形成的重要基础支撑。面对能源供需格局新变化、国际能源发展新趋势,构建全国统一能源市场是保障国家能源安全、构建高水平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必然要求,对于推动国内市场和国际市场更好联通、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坚强能源动力保障、加快构建新发展格局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建设全国统一能源市场面临的矛盾和问题
能源供应链的稳定性、安全性要求更高。进入新时代,能源发展纳入生态文明建设总体布局,在经济社会发展中的基础地位、保障作用、关联强度日益突出,降能耗、保增长是一个对立统一的时代命题,确保能源高质量供给始终是我们必须坚守的底线。我国是发展中国家,工业化、城镇化还在深入推进,能源需求会不可避免继续增长。2021年,我国以5.2%的能源消费总量增速支撑了8.1%的GDP增速。当前国际能源供应链动荡加剧,我国作为能源消费大国,在大力推动经济社会全面绿色转型的同时,保障能源稳定安全供应依然是至关重要的优先事项,统筹安全和发展的重要性、紧迫性前所未有。从一定意义上说,我国经济社会的绿色转型与发展赶超压缩在同一个时空,新时代的能源供应就必须是一个变“能源不可能三角” 为“能源可能三角”的过程。
能源领域“双碳”工作任务重、压力大。 建设全国统一的能源市场,必须结合实现“双碳”目标任务,有序推进。“十四五”时期,是我国“双碳”工作的攻坚期。根据国际能源署(IEA)的统计数据,2020年全球碳排放主要来自能源发电与供热、交通运输、制造业与建筑业三个领域,分别占比43%、26%、17%,能源领域是推进“双碳”工作的主战场,攸关全国“双碳”工作全局。从电源结构来看,目前,全国发电装机容量24亿千瓦,煤电装机占比接近一半,约60%的电力来自燃煤发电。煤炭和煤电既是我国能源安全的基础和“压舱石”,也是实现“双碳”目标的重中之重。要控制化石能源消费、特别是控制煤炭消费增长任务艰巨。
能源科技创新的总体水平还不能完全适应统一大市场的要求。近年来,我国能源科技水平取得重大进步,但原创性、大突破还存在短板,部分关键设备及原材料还需要进口,能源科技创新水平总体不足。关键核心技术和装备还不能适应能源高质量发展的要求,特别是构建新型电力系统亟待解决的清洁低碳能源、储能等关键技术缺少创新突破。同时,在“双碳”目标的约束下,亟须加快煤炭清洁低碳技术的研发创新,绿色低碳技术攻关、先进技术推广应用尚需加大力度。能源与数字技术的融合发展、智慧化转型、油气体制改革的深度推进形势紧迫。
能源产供需逆向分布影响了能源利用效率的提升。以煤为主是当前我国能源结构的突出特征,但绝大多数的煤炭都产自晋、陕、蒙等北方省区,而能源负荷中心则集中在东部、南部地区。同时,由于我国风光等清洁能源多分布在西北等经济欠发达地区,而电力需求则集中在东部、南部地区,电力供需的区位矛盾较大,逆向分布问题突出,带来了市场的自然分割,降低了能源利用效率,加大了市场交易流通成本,为统一市场建设增加了难度。解决新能源生产消费区域分布不均衡、发电和用能时间不匹配等问题成为提高我国能源利用效率和推动新能源大规模使用的重要基础。
建设全国统一能源市场的建议
建设安全市场。保障能源安全供应是建设统一能源市场的前提,“不能把手里吃饭的家伙先扔了,结果新的吃饭家伙还没拿到手”。建设安全市场首先要立足内需,畅通循环,使能源生产、分配、流通、消费各环节更加畅通,使能源市场供应具有可靠性、稳定性、可持续性。坚持立足国内、补齐短板、多元保障,完善产供储销体系,提高能源供应链的稳定性和弹性。坚持先立后破、问题导向,立足国情,稳妥推进,注重发挥煤炭、煤电“压舱石”的基础保障作用,着力完善好煤炭市场体系,加快建设统一电力市场体系,适时组建全国电力交易中心,稳妥推进天然气市场化改革,持续提升油气勘探开发力度,确保能源市场安全稳定。坚持系统思维和底线思维,从战略高度推进煤电油气产供储销体系建设,牢固树立节约是“第一能源”的理念,建立完善体现节能和技术进步对于能源安全稳定供应贡献率的市场激励机制,丰富和提高能源供应链的弹性和韧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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