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快促进消费结构绿色转型升级,推动实现碳达峰碳中和目标,省发展改革委、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商务厅、省市场监管局、省机关事务管理局近日联合印发了《江苏省促进绿色消费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
《方案》提出了25项任务要求,涵盖促进绿色消费的重点领域、科技和服务支撑、激励约束机制、组织和制度保障等方面。
《方案》指出,充分激发全社会绿电消费潜力,落实新增可再生能源和原料用能不纳入能源消费总量控制政策,建立完善绿色电力市场化交易机制,全面提升绿色电力消纳能力。
发挥大型国有企业的示范引领作用,丰富拓展绿色电力应用场景,鼓励用电企业开展分布式光伏发电建设,积极推进分布式光伏与储能、微电网等融合发展。研究制定高耗能企业使用绿色电力的刚性约束机制,逐年提高绿色电力消费最低占比,对符合条件的企业适度降低阶梯电价加价标准。
到2025年,高耗能企业电力消费中绿色电力占比不低于30%。组织电网企业定期梳理、公布本地绿色电力时段分布,有序引导用户更多消费绿色电力,对消费绿电比例较高用户在实施需求侧管理时优先保障。
统筹推动绿色电力、绿证、碳排放权交易,探索建立绿色电力交易与可再生能源消纳责任权重挂钩机制,鼓励市场主体通过自发自用、电力市场购买、绿证认购可再生能源用电量完成可再生能源消纳责任权重,探索在碳排放量核算中将绿色电力相关碳排放量予以扣减。持续推动智能光伏创新发展,大力推广建筑光伏应用,发挥党政机关等公共机构率先垂范作用,加快提升公共机构和居民绿色电力消费占比。
充分发挥价格机制作用。进一步完善用水、用电、用气阶梯价格制度。落实分时电价政策,引导用户错峰储能和用电。运用峰谷电价和新能源汽车充电电价扶持政策,降低新能源汽车用电成本。
省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关于印发《江苏省促进绿色消费实施方案》的通知
苏发改就业发〔2022〕535号
省有关部门和单位,各市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局、住房城乡建设局、商务局、市场监管局、机关事务管理局、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
为贯彻落实国家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印发的《促进绿色消费实施方案》,促进消费结构绿色转型升级,推动实现碳达峰碳中和目标,省发展改革委、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商务厅、省市场监管局、省机关事务管理局会同省有关部门和单位研究制定了《江苏省促进绿色消费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抓好贯彻落实。
附件:江苏省促进绿色消费实施方案
江苏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江苏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江苏省商务厅
江苏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江苏省机关事务管理局
2022年5月23日
江苏省促进绿色消费实施方案
绿色消费是始终贯彻绿色低碳理念的消费行为。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家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印发的《促进绿色消费实施方案》,加快促进消费结构绿色转型升级,推动实现碳达峰碳中和目标,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增强全民节约意识,反对奢侈浪费和过度消费,健全完善绿色消费政策制度体系和体制机制,扩大绿色低碳产品有效供给,大力发展绿色消费新业态、新模式、新场景,系统推进吃、穿、住、行、用、游等各领域消费绿色转型升级,加快形成简约适度、绿色低碳、文明健康的消费新风尚,为服务构建新发展格局、推动高质量发展、创造高品质生活提供重要支撑。
(二)工作目标。
到2025年,全省绿色消费政策制度体系及激励约束机制建立健全,绿色消费方式得到普遍推行并深入人心,重点领域和部分地区率先实现消费绿色转型,形成一批促进绿色消费的先进模式和经验,初步建立绿色低碳循环发展的消费体系。
到2030年,全省绿色消费政策制度体系和体制机制更加完善,绿色消费方式成为公众自觉选择,各领域各地区全面实现消费绿色转型升级,重点领域消费绿色低碳循环发展模式更加成熟,高标准建成全国促进绿色消费的“江苏样板”。
二、全面推动重点领域绿色消费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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