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6日,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印发《自治区“十四五”节能减排综合工作实施方案》指出,推进钢铁、水泥、焦化行业及燃煤锅炉超低排放改造,到2025年,全区80%以上的钢铁产能完成超低排放改造。
以化工、钢铁、有色、建材、焦化、煤化工等高耗能高排放行业为重点,测硫仪,全面推进节能改造和污染物深度治理,制定节能技术改造实施方案,组织实施重大节能减排项目。
加强重点用能行业节能技术装备创新和应用,推广高效精馏系统、高温高压干熄焦、富氧强化熔炼等节能技术,鼓励将高炉—转炉长流程炼钢转型为电炉短流程炼钢。
到2025年,通过实施节能降碳行动,钢铁、电解铝、水泥、平板玻璃、乙烯、合成氨、电石等重点行业产能和数据中心达到能效标杆水平的比例超过30%。
加强钢铁、铸造、建材等重点耗煤行业管理,推进电能替代。
建立“两高”项目管理台账,以石化、焦化、化工、煤化工、建材、钢铁、有色、煤电八大行业设计能耗(等价值)5万吨标准煤以上项目为重点,全面梳理在建、拟建、存量“两高”项目,实行清单管理、分类处置、动态监控。
围绕电力、钢铁、化工、有色、建筑等重点行业,推进余热回收、能源梯级利用等技术开发和应用。
文件: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自治区“十四五”节能减排综合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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