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唐山市氢能产业发展实施方案》,其中涉及钢铁行业的整理如下:
搭建氢燃料电池汽车示范应用场景。鼓励钢铁、化工等行业的重点企业,利用企业自有工业用地,建设满足自用车辆使用的自用加氢站。
积极推动技术创新与突破。支持本地钢铁企业建设氢直还原铁、铁素体不锈钢等项目,打造绿色冶金中心,实现绿色低碳转型。
大力引进和培育重点项目。支持河钢集团、大唐国际、东方电气、华润电力、国能投等大型央企国企及本地钢铁、化工重点企业在唐建设氢能创新载体,加强与亿华通、长城未势能源、三一重工、北京氢璞、比亚迪等国内领军氢能制造产业企业深入合作,培养燕山钢铁、中溶科技等本地企业迅速崛起;加快建设一批电气、汽配、压力容器、气体检测、燃料电池车辆维保等产业链项目。
原文如下:
唐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唐山市氢能产业发展实施方案的通知
唐政办字〔2022〕86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各开发区(管理区)管委会,市政府有关部门,市直有关单位:
《唐山市氢能产业发展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16届第14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唐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年6月6日
唐山市氢能产业发展实施方案
发展氢能产业是应对气候变化、践行绿色发展理念、全面提高资源利用效率的重要路径。按照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科学技术部、国家能源局《关于启动燃料电池汽车示范应用工作的通知》要求,依据《河北省氢能产业发展实施意见》《河北省氢能产业发展“十四五”规划》《唐山市氢能产业发展规划(2021-2025)》等文件精神,为高质量发展氢燃料电池汽车产业,加快推动“五位一体”绿色能源体系建设,促进汽车产业新旧动能转换,引领氢能技术创新和产业发展,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十九届系列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三个努力建成”“三个走在前列”重要指示精神,牢固树立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新发展理念,立足实现“碳达峰、碳中和”目标,紧紧抓住氢燃料电池汽车示范城市推广应用机遇,打造具有唐山特色的氢能产业发展新高地,加快提升产业技术创新与装备制造水平,推进氢能多领域应用和基础设施建设,打造氢能全产业链,引领氢燃料电池汽车产业朝着高质量、高效率、可持续的方向发展。
二、发展目标
(一)产业规模显著提升。抢抓京津冀地区氢能产业一体化发展重要机遇,加快引进一批具有自主知识产权、掌握核心技术的企业落户我市。力争到2023年,引进国内先进企业3-5家,氢能产业营业收入达到50亿元;到2025年,构筑起涵盖燃料电池汽车及车用氢能制、储、运、加全产业链协同的自主研发产业体系,引进国内先进企业8-10家,氢能产业营业收入达到200亿元。
(二)核心技术不断突破。坚持创新驱动发展战略,以技术创新促进氢能产业发展。力争到2023年,基本形成涵盖氢能产业全链条的技术研发、检验检测体系。突破电堆、膜电极、催化剂技术,研制制氢、加氢关键设备,突破核心技术。到2025年,基本掌握高效低成本的氢气制取、储运、加注和燃料电池等关键技术,显著降低应用成本。
(三)应用场景持续扩大。在科技创新和产业落地双轮驱动的基础上,持续扩大应用场景。充分利用我市工业副产制氢资源丰富优势条件,打造“两区两线”(迁安市和曹妃甸区两个氢燃料电池汽车示范区,迁曹公路、平青乐公路两条氢燃料电池汽车示范线)氢燃料电池汽车应用场景。力争到2023年,建成加氢站10座(加注能力约10t/d),氢燃料电池汽车运营数量达到700辆,其中氢燃料电池重卡达到600辆以上,氢燃料电池公交达到70辆以上,环卫车30辆以上,推广1条氢燃料电池公交示范线;到2025年,建成加氢站30座(加注能力约30t/d),氢燃料电池汽车运营数量力争达到2500辆,其中氢燃料电池重卡达到2000辆以上,氢燃料电池公交达到200辆以上,环卫车90辆,物流车240辆,推广3条氢燃料电池公交示范线。
三、重点措施
(一)大力夯实氢源基础。结合京津冀区域氢燃料电池汽车发展情况,建立工业副产氢为主、可再生能源制氢为辅的多元化制氢产业体系。2023年前,以迁安市、滦州市为制氢核心,融合古冶区、曹妃甸区、海港开发区、丰南区,辐射丰润区、迁西县,依托我市中溶科技、九江焦化、美锦焦化等化工企业,开展工业副产氢提纯,将焦化企业焦炉煤气高效利用与制氢结合起来,加快扩大氢气产能,促进转型升级、提质增效,满足全市氢燃料电池汽车发展初期的氢气需求。推进低成本、规模化制氢,逐步降低制氢成本。2025年前,积极利用太阳能、风能等可再生能源,开发和发展规模化绿色制氢,支持在非化工园区开展风电制氢、光伏制氢项目,依托大唐国际、国能集团、华润电力、省建投等重点企业在开平区、丰润区、海港开发区开展可再生能源制氢。制定和出台制氢产能要求和环保管理方面相应政策,鼓励工业副产氢企业提供稳定氢源。全市所有焦化企业配套建设制氢设施,作为氢源供应基础;全市新增10万千瓦以上光伏项目配套建设制氢工厂,作为区域氢源补充。在稳固氢能供应基础的同时建立健全氢气市场交易机制,制定科学合理的氢气定价机制,激发氢能市场活力、增强内生发展动力。研究制定制氢产业碳排放核算体系,引导制氢产业健康发展,加快形成立足唐山、辐射京津冀地区的北方制氢基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