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海运动力煤市场情绪回落,印尼政府正在制定措施,敦促印尼煤企加紧对国内市场的煤炭供应,履行国内市场义务(DMO)。
根据印尼国内市场义务,矿商应将其年产量的25%供应给印尼国内终端用户。根据规定,矿商向印尼国内电厂供应的6322大卡动力煤价格上限为70美元/吨。
同时,印尼能源与矿产资源部(ESDM)也努力采取措施,增加国内市场义务的煤炭供应,包括开发配煤设施、设立中央补偿基金以及制定新的定价计划,为销往国内的煤炭价格设定下线和上限等等。目前印尼政府正在对这些措施进行内部审查。
此前,因未能履行今年1-7月对印尼国家电力公司(PLN)的煤炭销售合同,今年8月份,印尼政府曾对34家煤企实行出口限制,并处以罚款。
受今年以来海运煤价大涨带动,印尼煤企增加了出口煤炭销量,以利用煤价利好获得更高利润。11月份,印尼HBA动力煤参考价达到117.98美元/吨历史高位,远高于国内市场义务价格上限70美元/吨。
不过,自印尼政府对未履行国内市场义务的煤企实行制裁以来,印尼国内煤炭销量正在逐步增加。印尼能矿部数据显示,今年1-9月份,国内市场义务煤炭销量达到9800万吨,测硫仪,预计全年销量有望达到1.39亿吨,超过目标1.375亿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