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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年产45万吨以上不达二级标准的煤矿停止采掘

时间:2021-05-12 16:59:31 来源:网络整理 点击:

  5月10日,河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河南煤矿安全监察局印发《河南省煤矿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2021年度集中攻坚实施方案》。 

  方案提出,扎实推进全省煤矿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集中攻坚,从根本上消除事故隐患,从根本上解决问题,坚决遏制较大以上事故,努力实现一般事故起数、死亡人数保持在个位数,煤矿百万吨死亡率低于全国平均水平,推动全省煤矿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向好,为“十四五”开好局、起好步创造良好安全环境。 

  要全面推进新体系贯标对标,严格现场管理,提高质量控制,加强动态考核和随机抽查,做到三级煤矿半年考核、二级煤矿全年抽检、新申报煤矿考核“三个现场考核全覆盖”,坚决对不符合标准化等级煤矿实施降级、撤销等级等措施,实现考核定级和动态达标、持续达标相衔接。 

  45万吨/年以上达不到二级标准化的煤矿一律停止采掘作业。大力实施安全技能提升行动,确保在岗和新招录人员百分之百培训合格上岗,特种作业人员百分之百持证上岗,班组长百分之百轮训上岗,全面提升从业人员素质和能力。 

  积极引导灾害严重且生产技术落后煤矿有序关闭,深入推进30万吨/年以下煤矿分类处置,支持剩余资源有保障、安全生产条件较好的年产30万吨以下煤矿改造提升至30万吨/年及以上规模并实现机械化开采。 

  小煤矿采用综采工艺要及时调整采煤作业形式和劳动组织,严格控制产能。 

  严格落实井下限员规定,持续减少井下作业人员,推动实施夜班“瘦身”,逐步取消夜班生产,今年年底前全面取消煤矿井下劳务派遣用工。 

河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河南煤矿安全监察局 

关于印发河南省煤矿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2021年度集中攻坚实施方案的通知 

豫工信联煤安〔2021〕67号 

各产煤省辖市、济源示范区、各产煤省直管县(市)煤炭行业管理部门、煤矿安全监管部门,各煤矿安全监察分局,各煤炭企业: 

  根据《河南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印发〈河南省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2021年度集中攻坚方案〉的通知》(豫安委〔2021〕5号)精神,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河南省煤矿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2021年度集中攻坚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河南省煤矿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2021年度集中攻坚实施方案 

  2021年,全省煤矿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进入集中攻坚阶段,为进一步加大专项整治攻坚力度,聚焦难点痛点堵点盲点,精准施策、破解难题,提升全省煤矿本质安全水平,确保专项整治取得明显成效,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新发展理念,全面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安全生产的各项决策部署,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按照“重精准、强措施、打硬仗、破难题”工作思路,着力化解存量风险、防范增量风险、管控变量风险,聚焦问题隐患,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大排查,扎实推进全省煤矿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集中攻坚,从根本上消除事故隐患,从根本上解决问题,坚决遏制较大以上事故,努力实现一般事故起数、死亡人数保持在个位数,煤矿百万吨死亡率低于全国平均水平,推动全省煤矿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向好,为“十四五”开好局、起好步创造良好安全环境。 

  二、攻坚重点 

  (一)聚焦树牢安全发展理念集中攻坚。深入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和批示指示精神并纳入各级党委(党组)理论学习重要内容、煤矿安全管理人员安全培训主要内容,组织全省煤炭行业集中观看学习“生命重于泰山”专题片,结合“安全生产月”等活动,开展安全宣传“五进”活动,加大宣传贯彻力度。持续更新《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摘编》并督促指导全省煤炭系统深入学习贯彻。 

  (二)聚焦强化安全生产责任落实集中攻坚。认真落实《加强安全生产责任落实若干制度》,制定七项制度实施细则,制定完善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职责清单”和年度“工作清单”,全面构建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的煤矿安全生产责任体系。严格落实分级属地监管责任,按照省政府网站公示的一处煤矿一个监管主体原则,认真抓好煤矿日常监管工作。压实企业主体责任,贯彻落实我省煤矿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实施意见及三年行动专题实施方案有关要求,完善安全生产风险分级管控和主动报告制度,落实安全生产承诺、举报奖励、教育培训、安全评价报告公开、安责险等制度,落实煤炭企业和煤矿各级主要负责人、技术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等“关键少数”法定责任。贯彻落实《刑法修正案(十一)》安全生产条款和新修的《安全生产法》,加强“拒不整改重大事故隐患”等事故前严重违法违规行为刑事责任追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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